10月20日下午,我培训中心客房部前厅员工刘凤菊在中心二楼大厅捡到一红色小背包,内含现金1200元,银行卡若干。前厅部几经询问和联系,找到失主,及时把钱包归还。刘凤菊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得到了失主的感谢和表扬;同时培训中心为弘扬正气和鼓励员工拾金不昧的良好品德,经中心领导决定,对刘菊凤同志给予通报表扬。
时值省文明委对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复查实地考察之际,望中心全体员工以刘凤菊同志为学习榜样,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用我们的眼睛发现美,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创造美,为我校的文明创建助力,为构建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